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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将清查土地税收缴纳情况
(发布时间:2008-2-26 来自:中国证券报 作者:未知 阅览次数:0次)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通知,三部门将联合开展土地占用情况和土地税收缴纳情况的清查工作,重点是城乡结合部、占地面积大和用地情况不清楚的单位。

  通知要求,各级财税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对纳税人土地占用情况及土地税收缴纳情况的清查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在于加快土地登记进度,扩大登记覆盖面,推进城镇地籍调查和变更登记工作。财税部门要定期与国土资源部门联系并建立定期沟通的工作制度。部门之间要联合对在籍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缴纳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和清查。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财税部门的要求,提供在籍建设用地的档案及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

  通知指出,要继续严格执行“先税后证”的政策,没有财税部门发放的契税和土地增值税完税凭证或免税凭证,国土资源部门一律不得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国土资源部门在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之前,要求申请人提供耕地占用税完税或免税凭证。不能提供的,不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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